关于在芬兰留学人员申请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的通知
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将继续面向海外留学人员选拔。现将芬兰留学人员申请高水平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需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二、申请及录取时间
1.2024年3月10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登录国外申请人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无需寄送书面材料。
2.驻芬兰使馆将于4月1日起受理在芬兰留学人员的申请并向国内推荐。
3.录取结果将于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https://www.sa.csc.edu.cn/student)查看状态,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4.各项目选派办法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https://www.csc.edu.cn/chuguo及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有关项目专栏。
三、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芬兰高校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驻芬兰使馆受理在芬兰高校学习的自费和国家公派中国籍留学人员的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
3.申请者应按照相关项目要求,确保材料真实、完整。3月10-31日期间,申请者如需修改补充申请表信息及申请材料,均可在公派申请平台中自行操作。北京时间3月31日24时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关闭后,将无法提交申请、修改或补充材料。
四、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咨询驻芬兰使馆或国家留学基金委。
1. 驻芬兰使馆联系人:孙洪志 电话:00358 407747100,邮箱:edse@chinemb.fi
2.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水平项目咨询邮箱:yjs@csc.edu.cn ,信息平台技术问题邮箱: xxzy@csc.edu.cn
欢迎在芬兰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积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