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扩展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事的通报
2025-02-06 16:46
为进一步推进签证申请便利化,自2025年1月17日起,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扩展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以下入境政策/计划的申请人必须通过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在网上完成整个入境或延长逗留期限申请。驻芬使馆不代收相关申请:
1. 一般就业政策(包括就业及企业家来港投资)
2.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3.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4. 来港受训;
5. 工作假期计划;
6. 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
申请人可通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hks/index.html)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www.gov.hk/sc/nonresidents/)在网上完成整个签证服务相关申请流程。
此外,关于赴港就读的申请,申请人只可以网上、直接邮寄或通过在港的保证人递交申请。驻芬兰使馆不再代收和转寄有关申请。内地居民经由录取院校向入境处递交赴港就读申请的安排则维持不变。
除上述安排外,以下六项入境计划/安排的入境及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此前已实行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有关申请必须在网上递交:
1.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2.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3.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4.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5.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及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