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芬兰优化入境政策的通知
2024-11-23 00:14

自北京时间2024年11月30日0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中国对芬兰试行单方面免签政策入境事由扩大至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过境、交流访问,免签停留期限延长至30日。

驻芬兰使馆咨询电话:09-22890129

邮箱:helsinki@csm.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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