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202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026-10-30 15:39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启动实施2026-202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驻芬兰使馆受理在芬兰留学生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一)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 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 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7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二、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站“2026-202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https://www.csc.edu.cn/chuguo/s/4305)了解详细信息,于北京时间2026年11月23日0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

(二)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申请人须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中国驻芬兰大使馆文教科处(邮箱:edse@chinemb.fi,邮件标题和附件命名格式“2026优奖-姓名-学校-类别”)。

(三)使馆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专家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报回国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使馆。使馆将根据国内终审结果通知获奖的申请者。

三、咨询方式

中国驻芬兰大使馆联系邮箱:edse@chinemb.fi

电话:+358-922890132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联系邮箱:zfs@csc.edu.cn

电话:+86-10-66093992/3334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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